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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包含装修条款,或者出卖人在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或买卖合同时指定买受人与其另行签订装修合同的,因装修部分存在的质量严重影响商品房品质的,买受人请求一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出卖人在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或买卖合同时指定买受人与其签订另行装修合同的,出卖人不能证明装修合同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装修部分存在的质量严重影响商品房品质或装修合同严重迟延履行的,买受人请求单独解除装修合同,应予支持。
装修存在质量瑕疵,但不影响买受人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拒收房屋,要求出卖人承担迟延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装修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保修责任;出卖人拒绝保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维修的,买受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后,就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
装修用材和施工工艺等应达到的标准,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结合出卖人销售时广告宣传内容等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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