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线咨询援助类问题:外卖骑手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苏州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专业律师表示,网友的在线援助咨询实际上涉及的是互联网平台的劳动关系的认定,对此应当结合具体的案情予以综合考量并作出认定。
一、在涉及互联网平台企业有关劳动关系确认问题中,仲裁机构及司法机关应注意把握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平衡关系,综合考量用人单位网络平台的运营形式、劳动者从业状况、网络平台对劳动者的管理程度、劳动者收入分配方式及劳动者是否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等因素,依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二、对于发挥联系中介作用的网络平台,劳动者通过网络平台与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关系,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提供服务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收取管理费或信息费用的,双方不宜作为劳动关系处理。
三、如果劳动者未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订立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了承包合同、委托协议等,一般应从其约定来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要求,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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