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质量维权律师推荐阅读。
商品房存在设计缺陷或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变更设计的,出卖人不能证明买受人明知并接受,如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使用且无法通过其他措施予以补救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可以通过一定措施予以补救或不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使用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采取补救措施或根据影响程度予以赔偿的,应予支持。
以上内容由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质量维权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