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案件咨询律师电话: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标准
认定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的主从犯,不能仅以行为人的职务高低作为评判标准,应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作出具体判断。
对积极参与谋划决策、组织、领导、指挥、管理以及主动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等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应当认定为主犯。
对处于从属于主犯的地位,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和、服从,没有参与犯罪的谋划决策,在主犯的领导、指挥下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起次要作用,可以认定为从犯。
在单位犯罪案件中,主管人员与分公司经理、负责人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区分主从犯。但是,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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