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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擅自离职,企业可以将其认定为旷工并按照严重违纪处理,也可以按劳动者自动离职处理。如双方当事人对自动离职的标准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则应按照约定或规定标准执行。
因自动离职的事实本身发生争议的,则双方当事人均需承担举证责任,无法查实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苏州劳动仲裁律师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