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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抗辩的,人民法院均应不予支持。
1、已经合法占有转让标的物的受让人请求转让人办理物权变更登记;
2、登记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不动产或者动产;
3、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归属或内容;
4、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以上内容由苏州诉讼时效律师咨询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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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抗辩的,人民法院均应不予支持。
1、已经合法占有转让标的物的受让人请求转让人办理物权变更登记;
2、登记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不动产或者动产;
3、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归属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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