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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环节的“明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有关意见执行。运输、仓储、资金环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但是,存在相反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除外。
一、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收取托运、装卸、运输费用的;
二、以伪装、改装车辆隐蔽方式或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制品的;
三、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收取仓库租赁费用的;
四、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被告知所使用资金账户用于从事非法烟草制品交易的;
五、故意隐瞒犯罪嫌疑人从事非法烟草制品交易的资金账户,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明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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