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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常见的知识产权犯罪一般参照以下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一、对拟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且符合刑法总则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宣告缓刑;对符合前述情形且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对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的,可以适用缓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3、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4、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的; 6、犯罪对象系食品、药品、母婴幼儿专用品以及其他危害人身安全产品的(但经鉴定假冒产品与正品质量相当的除外); 7、被数罪并罚的; 8、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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