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苏州律师在线法律援助咨询网 法律顾问 知名律师 律师事务所电话地址推荐 在线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 苏州律师法律服务网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_收费标准知名推荐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_收费标准知名推荐

苏州律师咨询热线:杭州检方出台听取辩护人意见和提供举证提纲的指导意见

来源:苏州律师事务所 作者:苏州律师
摘要: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都越来越重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各级司法机关也都陆续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规定,今天苏州律师咨询热线就和大家介绍一下杭州检察机关试行的相关规定。 关于庭前听取辩护人意见和提供举证提纲的指导意见(试行)
    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都越来越重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各级司法机关也都陆续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规定,今天苏州律师咨询热线就和大家介绍一下杭州检察机关试行的相关规定。
关于庭前听取辩护人意见和提供举证提纲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提高庭审效率,构建良性的控辩审关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征求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意见,就控辩双方加强沟通交流提出以下意见:
    一、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前,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备查。辩护律师递交的书面意见,办案机关应当附卷。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于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罪与非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等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人员可以主动询问辩护律师的意见,并 将辩护意见记录备查。
    三、辩护律师提出当面交换意见或者递交证据材料要求的,办案人员应当在律师接待室等办案场所接待;无法当面接待的,辩护律师可以邮寄递交书面意见或者证据材料。辩护律师递交的书面意见,办案机关应当附卷。
    四、举证提纲是内部工作材料,不属于对外法律文书,但对疑难复杂、控辩双方有较大意见分歧或者证据材料多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在庭前将举证目录(提纲)提供给合议庭和辩护律师以方便庭审举证质证,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使庭前准备更加充分,提高庭审效果。庭前交换的材料和意见与庭审实际状况存在差异的,以庭审的内容为准。
    五、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庭审举证示证智慧化、可视化工作,力争更加详细、明确地提供包括证据出处在内的证据信息,为庭审举证质证活动提供便利。
    以上就是苏州律师咨询热线介绍的关于杭州地区检察机关庭前听取辩护人意见和提供举证提纲的指导意见,应该说杭州机察机关的这一举措值得各地司法机关借鉴和参考。


苏州律师咨询热线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_收费标准知名推荐
免费咨询

更多>>

● 律所名称: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州中心A座8楼

● 咨询电话:13812605387

● 温馨提示:提前预约可获30分钟的免费咨询一次

● 苏州律师微信咨询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_收费标准知名推荐

最新发布

咨询电话 13812605387    咨询QQ 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5061630号-1   © 2015-2021 lawee.net苏州律师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