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有很多,但是最理性、最合规的处理方式肯定是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但是真的发生纠纷后,很多人却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来提起诉讼,今天苏州法律服务律师就来告诉您打民事官司应该到哪个法院,相信您听完苏州法律服务律师的介绍,就能对法院管辖问题有一个基本清晰的了解。
1、原告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时,各级别的人民法院和同级的其他地方(或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依法进行分工,原告应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先确定自己的民事纠纷应当由对哪个地区(一般应具体到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一级)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再根据纠纷的性质和诉讼标的额的大小确定属于基层、中级,还是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2、哪些是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
全省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以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实际需要,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置人民法庭。
中级人民法院是指13个设区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3、如何确定自己的纠纷属于哪个级别的人民法院受理?
一般根据案件性质(即案件所争议的法律关系)、争议金额大小、案情繁简、在当地影响等情况,确定哪个级别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江苏省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上述数额包括本数。
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上述数额包括本数。
6、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属于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
婚姻家庭、继承、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群体性诉讼均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以上就是苏州法律服务律师对于”原告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的解答,其实只要您认真读完本文,实际上您对法院管辖方面的规定已经掌握的比较全面了,当然苏州法律服务律师也欢迎您直接来电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