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苏州律师网从苏州律师协会官网转载 原村题:江苏省首家获批律协民商事调解中心在苏州设立
7月2日,经民政部门核准颁发证书,苏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正式登记设立。6月27日,该中心即获苏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资质。据了解,这是全省首家获民政部门审批的律协民商事调解中心。
今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律师协会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苏州实际情况,紧锣密鼓筹建苏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调解中心。
通过主动学习外省先进经验,积极咨询民政部门政策流程,不断理顺组织架构,在民政部门的支持下,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即完成全部申请、审批和登记、核准手续。同时,作为中心运行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苏州市律协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试行)》及《苏州市律协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也已起草完毕,并将在调解中心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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