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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守约方能否主张违约金

来源:苏州吴中区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吴中区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推荐阅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由于各种解除方式的适用条件不同,因此在合同解除后的违约金适用也并不一致协议解除合同的实质,是以一新的协议代替原来的合同,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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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三种: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由于各种解除方式的适用条件不同,因此在合同解除后的违约金适用也并不一致协议解除合同的实质,是以一新的协议代替原来的合同,该协议的达成,并不以一方违约为前提。假设非为违约而协议解除,自然无违约金适用的余地;即使是由于违约而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如果该协议中已经为一方违约赔偿做出了新的安排,即为新的违约赔偿代替了原来的违约金条款。只有在由于违约而协议解除合同,且新协议中未对违约赔偿做出安排时,违约金方可适用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预先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并非一定为一方违约。如果非因违约而成就解除条件的,自然不适用违约金;但若因违约而导致对方行使约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违约金可以适用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形均为违约(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其他违约行为)解除,在违约而导致的合同解除中,违约金自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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