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商建[2019]28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特别是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现对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督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公安等部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7]364号)要求,认真核对机动车交易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交易信息,逐车、实时、准确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二手车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二、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重点查阅当地资质企业近年的工作台账,检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回收车辆的来源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拆解过程中应保留的图片、录像等信息,尤其是“五大总成”的拆解记录;出售报废汽车零配件的销售记录;使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是否与实际拆解的车辆保持一致。严查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明知或应知有盗抢或其他犯罪嫌疑汽车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回流市场,严禁企业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严惩。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对二手车交易经营主体,要重点检查相关营业场所和车辆存放场地是否配备防火、防汛设备设施,人员密集场所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重点检查报废汽车存储、拆解场地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是否配备防火、防汛设备设施,拆解后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弃物的存储、处置相关设备设施和操作程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关系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或有关部门。
请各地于1月25日下班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改措施报省厅市建处,省厅将结合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各地二手车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督查。
江苏省商务厅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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