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借款的时候,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能会忘了约定利息,而到了还款期限就会因为借款利息而产生纠纷。于是很多人都想知道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律师整理了相关文章,马上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法律对于逾期利息也作出了规定,并且对逾期利息最高限额进行规定,确保当事人利益。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无效。 ·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3、受司法保护的年利率上限为24%。
4、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如果超过36%的,则超出部分为无效。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要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的,那么就视为他们之间的是无息借贷关系。但要是超过还款日期或经催告后仍不归还的,则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更多借款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致电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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