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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制定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的实施意见

来源:苏州公益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苏州公益律师转载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委政法委
本文由苏州公益律师转载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履职尽责使命担当
  1、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等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依法防控疫情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职能作用,以“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为载体,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切实将“法官进网格”机制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理效能,为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2、把握总体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站位,坚定不移在党委和党委政法委领导下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坚持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疫情防控与社会治理、执法办案、司法服务保障同步推进,有序加强疫情联防联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引导、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动对接,深度参与基层疫情联防联控
  3、健全防控对接体系。坚持属地管理、村镇(街道)包干、网格覆盖、责权明晰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一村(社区)一法官”等平台作用,组织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等法院干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确保每个网格单元都有一名“网格法官”对接,全面构建起覆盖城乡网格、企业单位、行业组织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司法服务网格体系。
  4、完善防控对接机制。认真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网格、企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工作对接。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组织下,全力做好协助开展卡口执勤、人员摸排、信息登记、隔离管控、复工检查、舆论引导、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等社区联防联控各项工作,积极提出依法防控的意见建议,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5、采取科学对接方式。采取线上服务与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灵活采取“法官+乡镇(街道)”点对点联系、“法官+片区网格”包干对接、“网络+网格”等方式,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法官进网格”工作模式。在基层网格公示“法官进网格”的服务内容和方式,用好“法官热线电话”“网格服务群”等线上措施,提升“全天候服务”水平。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现场疫情防控服务活动。
  三、关口前移,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6、强化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对基层社会治理带来的影响,将“法官进网格”与“无讼村居(社区)”创建紧密结合,强化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发挥多元解纷体系作用,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网格法官”要加强与网格员的工作联系和协同配合,主动为化解疫情防控引发的社会矛盾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等服务,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涉法涉诉问题。发挥人民法庭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与基层网格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
  7、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充分发挥法官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与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法律咨询辅导机制和在线工作联络机制。全面研判在办涉企案件中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依法稳妥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大案件协调化解力度。全面研判因企业暂时关停、复工复产、物资供应管控等措施已经引发或潜在的各类合同纠纷或劳动人事争议,实时掌握企业诉求,主动评估法律风险,适时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商会、基层网格员等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成讼。
  8、强化矛盾纠纷快调快处快执。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对提起诉讼的各类案件应当第一时间与“网格法官”对接,积极劝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非诉方式进行诉前调解。“网格法官”加强对非诉调解的指导,加大对“江苏微解纷”在线调解平台的推广应用;对于调解成功的,指导其在平台上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立案的,指导其在平台上申请网上立案。畅通受疫情影响案件绿色通道,对困难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措施,充分运用速裁方式有力实现矛盾纠纷快调快判。加强基层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执行指挥中心与基层网格平台对接,实现涉疫情防控相关执行案件得到快速稳妥处理。
  9、完善矛盾纠纷研判机制。 “网格法官”与网格员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沟通与风险预警提示,及时掌握辖区疫情防控及社会矛盾纠纷动态情况,研判疫情防控中产生的涉法涉诉问题,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和对策建议,努力让矛盾纠纷在网格内得到有效预防和协同化解。
  四、创新举措,积极营造依法防控浓厚氛围
  10、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网格服务群”等线上平台,向网格员、网格内居民、单位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和各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充分理解并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引领正确舆论导向。
  11、加强法治宣传。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采用在基层网格公开法院官网、官微等平台,增设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为“网格法官”配备宣传册、宣传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涉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司法政策、典型案例以及全省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五、狠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2、强化组织推动。把落实“法官进网格”机制作为人民法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转作风、提实效、塑形象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内容。基层法院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推动和工作部署,中级法院要加大指导推动力度。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坚持靠前指挥,带头深入一线,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13、强化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服务疫情防控、服务社会治理、狠抓执法办案之间的关系,科学处理好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之间的关系,系统谋划、科学组织,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手抓,各项工作协调并进。各级法院立案庭牵头负责“法官进网格”组织推进、综合协调、通报简报等相关工作,推动“法官进网格”与“两个一站式”建设融合发展、相得益彰。
  14、强化工作保障。根据“法官进网格”工作实际需求,扎实做好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尤其是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切实关心关爱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干警及其家属,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决后顾之忧。
  15、强化激励约束。将“法官进网格”工作情况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及时表彰先进典型,总结宣传经验做法。严明工作纪律,对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给疫情防控工作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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