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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被判处缓刑需要坐牢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摘要:缓刑一般是在法官对犯罪分子量刑的时候同时做出的,至于哪些罪犯能够同时适用缓刑的,则需要审查是否满足缓刑的条件。那么根据我国规定,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一般是在法官对犯罪分子量刑的时候同时做出的,至于哪些罪犯能够同时适用缓刑的,则需要审查是否满足缓刑的条件。那么根据我国规定,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被判处缓刑需要坐牢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犯罪分子只有在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适用缓刑,至于法院判缓刑的条件,刚才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如果还想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刑事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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