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大多数当事人的第一念头就是找关系。关系找了许久,钱也花了,人仍然没有出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请律师介入,希冀通过庭审中的无罪辩护达到捞人的目的。
针对这个情况,我只能说:“呵呵! ”
其实,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为被逮捕前的37天(拘留最长30天+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
一、 逮捕前37天的重要性
如果我说逮捕前的时间是公安机关寻找、固定违法犯罪线索的重要时间。那么,你应当能够意识到这个阶段的重要性了吧。该阶段工作做好将大大提高无罪辩护的成功率。
然而,即使犯罪嫌疑人处于羁押状态,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甚至可以长达半年,为什么要强调逮捕前的37天呢?因为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前的30天拘留期限是收集证据的黄金时间。
当事人被关进看守所后,与外界断绝了联系,信息完全不对称。兼之普通民众对公安机关等公权部门具有天然的敬畏心理,在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时往往会惊慌失措,甚至作出了与事实不符、对自己不利的陈述。而且大多数当事人不了解法律,也不知道自己享有何种权利,如果在被拘留初期没有与辩护律师会见,往往不知道在陈述时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日后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留下了隐患。
二、 逮捕前辩护律师介入的作用
大多数人认为辩护律师只有在审判时才起作用,因此往往在案件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才聘请律师为之辩护。但事实上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均有重获自由的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而通过审判来实现无罪却是成本最高、效率最低、希望最为渺茫的。那么,辩护律师及早介入案件能提供什么帮助呢?
法律有如下规定: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具体如下:
1、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在很多情况下,家属只知道亲友被带走而不知所犯何事。而且往往出于恐惧心里不敢与公安机关交涉。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以及案件目前的基本情况,可以有的放矢地准备辩护方案和应对措施,使案件避免失控。
2、会见当事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会见当事人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是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坚定其积极维护诉讼利益的信心,另一方面则是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使当事人在不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
3、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虽然如今侦查机关的办案手段已经越趋文明,但刑讯逼供等情况仍不时发生。在亲友无法见到当事人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便成为了当事人向外传达侦查机关违法办案信息的唯一途径。
辩护律师了解到侦查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形成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压力,使侦查机关必须依法办案,也直接、间接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与利益。
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有理据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解除羁押状态,减轻其心理和生理压力,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申请取保候审的形式反映己方的理由和依据,让侦查机关多角度地了解该案,避免造成冤案。
5、 提出意见
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辩护律师可以避免侦查机关只听到被害人一面之词的情况,帮助侦查机关全面全局地办理案件,争取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撤案。
在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后,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律师意见书的方式向检察院提出意见,避免错捕之后所可能承担的国家赔偿责任。一旦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部门就必须释放当事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结语:
刑事案件的审判固然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但是审判结果大多早在当事人被逮捕前的37天已经决定。因此,批捕前的时间是最佳的营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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