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定金”和“订金”这两个概念傻傻分不清,甚至在签订合同时误用,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本文由苏州合同纠纷律师团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为您详细解析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助您在合同签订中避免陷阱,维护合法权益。 一、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性质(一)定金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法律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担保性:定金的主要功能是担保合同的履行,督促双方按照约定行事。 1.2 双向性:定金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的法律性质订金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预付款,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它的主要作用是预先支付部分款项,以表达订立合同的诚意。订金的法律性质如下: 2.1 预付款性质:订金通常被视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可在最终结算时抵作价款。 2.2 可退性: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况下,订金一般可退还,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 案例一:甲与乙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甲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甲因资金问题无法履行合同,乙有权依据定金罚则没收这5万元。 二、定金与订金的适用规则(一)定金的适用规则2.1 定金的数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2 定金的交付: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交付定金的一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定金。 (二)订金的适用规则3.1 订金的数额:订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没有明确限制。 3.2 订金的交付:订金通常在合同签订时或签订前支付,作为订立合同的诚意表示。 案例二:丙与丁签订汽车购买合同,丙支付了2万元订金。后丙因个人原因取消购车,丁将2万元订金退还给丙。 三、定金与订金的罚则(一)定金的罚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的罚则订金没有法定的罚则,其处理方式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若合同未能履行,订金应予以退还,除非双方约定在特定情况下订金不予退还。 案例三:戊与己签订家具定制合同,戊支付了3万元订金。后己因生产问题无法按时交付家具,己将3万元订金退还给戊,并支付了一定的违约金。 四、实务要点与案例分析(一)实务要点4.1 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是定金还是订金,避免因概念混淆引发纠纷。 4.2 详细约定条款: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应在合同中详细约定支付时间、金额、条件及违约处理方式。 4.3 保留相关凭证:支付或收受定金、订金时,应保留好相关凭证,如收据、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二)案例分析案例四:庚与辛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庚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辛因自身原因无法交付商铺,依据定金罚则,辛需向庚双倍返还定金共20万元。 五、常见问题解答(一)定金能否退还5.1 给付定金方违约: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5.2 收受定金方违约: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能否退还6.1 一般情况下可退还:订金不具备担保性质,通常可退还。 6.2 特殊约定除外: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特定情况下订金不予退还,则按约定处理。 (三)定金和订金能否同时适用7.1 通常不能同时适用: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性质不同,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时适用。 7.2 特殊约定:双方可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但需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