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不少伴侣共同生活多年却未领取结婚证。当感情破裂时,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便是: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本文由苏州婚姻律师团队依据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为您系统梳理“无证婚姻”的认定、解除路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全文超6000字,助您依法维权。 一、先厘清:未领证是否属于“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合法婚姻以婚姻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没有领取结婚证即未成立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但司法实践仍需区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1 时间节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未补办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2 实质要件: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二)同居关系的法律地位1 法律定性:不具有婚姻效力,不享有夫妻权利义务。 2 现实影响: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子女抚养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案例:甲与乙于1993年起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未领证。2025年双方欲解除关系,法院认定为事实婚姻,适用离婚程序处理财产及子女抚养。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与解除程序(一)认定程序1 起诉主体: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证据清单: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长期共同生活照片、子女出生证明、共同财产凭证等。 (二)解除流程1 立案:递交离婚起诉状、证据材料。 2 调解:法院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调解失败进入审理。 3 判决:确认事实婚姻关系并判决是否准予解除,同时处理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案例:丙与丁1992年起共同生活,2025年丙起诉离婚,法院确认事实婚姻并判决解除,同时分割共同房产及确定子女抚养权。 三、同居关系解除的完整流程(一)解除方式1 协商解除:双方就财产、子女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无需诉讼即可分手。 2 诉讼解除:对财产或子女存在争议时,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诉讼。 (二)诉讼步骤1 准备材料:起诉状、身份证、同居证明、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 2 立案:向被告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立案。 3 审理:法院围绕财产性质、子女利益组织举证、质证和辩论。 案例:戊与己2018年开始同居,2025年分手。因房产归属争议,己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法院支持其请求。 四、财产分割:共同所得如何划分(一)事实婚姻财产分割1 原则:参照《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原则上均分。 2 例外: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同居财产分割1 共有性质: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依出资、贡献及约定确定。 2 分割方法: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补偿,以不损害财产效用为原则。 案例:庚与辛同居期间共同购买商铺,登记在庚名下。法院认定双方共同共有,按出资比例70%与30%分割处置价款。 五、子女抚养:无婚姻也可主张权利(一)抚养权归属1 两周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不宜抚养。 2 两周岁以上: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综合考量经济条件、陪伴时间、教育环境。 (二)抚养费标准1 数额:参照有固定收入者月总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者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酌定。 2 支付方式:可一次性支付,也可按月、按季度支付,直至子女独立生活。 案例:壬与癸解除同居关系,女儿3岁。法院判女儿随壬生活,癸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女儿18周岁,并承担教育费的一半。 六、证据准备与风险提示(一)证据清单1 事实婚姻:共同生活证明、子女出生证、共同财产凭证、邻居证言。 2 同居关系:财产出资证明、共同还贷流水、房屋装修票据、聊天记录。 (二)风险提示1 时效: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2 虚假诉讼:伪造共同生活证据将承担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案例:子伪造同居期间共同购房合同被法院识破,不仅诉讼请求被驳回,还被处以罚款5000元。 七、律师建议与常见误区(一)律师建议1 及时固定证据:共同生活期间注意留存转账、装修、子女教育等凭证。 2 先行协商:对于同居关系,优先协商解除,降低诉讼成本与情感消耗。 3 专业代理:复杂财产或涉外因素建议委托律师,确保程序合法、权益最大化。 (二)常见误区误区一:以为“摆酒”就是结婚。法律只认婚姻登记,酒席、仪式均不产生婚姻效力。 误区二:认为同居时间越长越能“自动转正”。1994年后不再承认新事实婚姻,仅能按同居处理。 误区三:以为孩子出生即享有配偶权利。非婚生子女权利受保护,但父母间无夫妻权利义务。 案例:丑与寅同居十年并育有两子,误以为已属事实婚姻。分手时因证据不足,仅就子女抚养与部分财产达成协议,错失更多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