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公租房承租人死亡,房子怎么办?在苏州房屋租赁律师免费咨询热线中,经常会有这样的咨询:“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子女能继续租吗”。老人离世,户口内的子女或配偶既悲痛又焦虑:房子会不会被收回?还能住多久?要交什么材料?本文结合2025年仍有效的《民法典》《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实施细则,用6000余字给出可落地的操作指引。 二、法律定位:公租房不是遗产,但可“续租”2.1 公租房权属与性质公租房所有权归政府或授权运营单位,个人仅有“承租权”。承租权具有人身属性,并非《民法典》第1122条所指的“遗产”,因此不发生继承,但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变更承租人”继续居住[^34^]。 2.2 《民法典》第732条的核心要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该条为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继续承租提供了基本依据[^31^][^33^]。 三、江苏公租房续租的具体条件省级层面的统一口径:满足“三同三无二无违”即可启动变更程序。 3.1 三同:同住、同户籍、同生活1. 同住:死亡前两年内与承租人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内; 3.2 三无:无房、无贷、无高档消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无商业按揭记录、无高档汽车或大额存款,符合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线。 3.3 二无违:无拖欠、无转租原租赁合同无租金拖欠、无违规转租、转借、空置、改变用途等情形。 四、操作流程:从申请到换签合同只需六步步骤一:承租人去世后15日内,共同居住人向小区房管所或运营单位提交《承租人变更申请》。 步骤二: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居住证明、收入及住房状况承诺书。 步骤三:运营单位7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小区公示5个工作日。 步骤四: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步骤五:复审通过后,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延续原合同剩余年限,最长不超5年。 步骤六:合同备案、入住手续、租金账户变更同步完成。 五、材料清单与易错细节5.1 必备材料1. 原承租人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5.2 易错细节细节一:时间节点逾期30天未申请,运营单位可发《限期退房通知》,逾期90日未腾退,可启动强制清退程序。 细节二:房屋面积超标若申请人结婚后家庭成员增加,人均面积已超当地公租房保障标准,需接受调房或退租。 六、非苏州地区典型案例解析案例:共同居住未满两年被驳回2024年11月,南京某公租房承租人老王病故,其子小王持户口簿申请续租。经查,小王虽户籍在册,但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在省外工作,实际共同居住不足两年,区住房保障中心驳回申请,房屋按规定收回重新分配[^37^]。 七、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误区一:公租房可继承公租房承租权不是遗产,不能通过遗嘱指定给子女,必须通过变更承租人程序。 误区二:户口在就能续租户口仅是条件之一,核心在于“共同居住+无房”。 误区三:先搬出去再申请一旦搬离且未在30日内提出续租,视为放弃资格。 八、企业、学校、园区配套公租房的特殊规则1. 产权归属园区的,由园区管委会运营,续租需重新审核劳动合同; 九、律师答疑:高频问题一次说清问:承租人去世前已签订新的五年合同,子女能否直接履行? 问:申请人已婚,配偶外地有房是否影响? 问:租金标准会变化吗? 十、结语:让保障延续,让程序透明苏州房屋租赁律师免费咨询提示:公租房承载着住房保障的公共职能,承租人死亡后,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只要按流程申请,就能实现平稳过渡。提前准备材料、关注时间节点、如实申报信息,是顺利完成续租的三大关键。如遇复杂情形,可携带资料预约面谈,获取个性化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