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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怎么处理:行政认定、处罚标准与救济路径全梳理

来源:苏州法律咨询网 作者:行政复议律师
摘要:行政复议律师结合现行有效法规与典型案例,系统梳理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怎么处理的认定要件、处罚幅度、听证程序、行政复议及诉讼要点,为经营者、房东、投资人提供合规指引。.........

一、问题缘起:当“先开业后办证”成为高发雷区

在“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大幅简化的背景下,仍有不少经营者误以为“只要生意小就无需执照”,或抱有“边试营业边办证”的侥幸心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投诉举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网络监测等渠道,持续加大对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怎么处理的查处力度。一旦触碰红线,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查封场所甚至刑事风险。本文特邀资深行政复议律师,以现行有效法律规范与真实案例为基础,系统梳理“无照经营”的行政认定、处罚标准与救济路径,帮助经营者提前合规、被罚后及时止损。

二、规范画像:无照经营的禁止性条款体系

1 基础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条例首次将“无照经营”与“未办理变更登记”“伪造营业执照”并列规定,奠定查处依据。

2 处罚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将无照经营区分为“擅自从事一般经营项目”与“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对应不同处罚幅度:一般项目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许可项目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若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 衔接法:《行政处罚法》

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确立“首违不罚”“过罚相当”原则,为轻微无照经营提供免罚或减罚空间;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明确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构成程序救济基础。

三、构成要件:四步锁定“无照经营”

1 主体要件:未经登记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只要以营利为目的,持续、反复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商品或服务,即构成“市场主体”,需办理营业执照。个人偶尔出售二手物品、家庭手工艺品等偶发性、非持续行为,不在查处范围。

2 行为要件:以自身名义对外经营

包括开设门店、设立网站、开通网店、使用APP、直播带货、摆摊设点、流动送货等多种形式。关键在于“对外表明经营者身份”,如使用统一店招、出具收据、开具发票、签订书面合同、设置收银系统。

3 时间要件:无照状态持续一定期间

执法实践中,多数地区以“持续经营7日以上”作为立案起点,但无全国统一标准。若经营者在开业3日内主动补办执照,可适用“首违不罚”或“轻微免罚”清单。

4 结果要件:产生违法所得或经营额

违法所得指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后的余额;经营额包括已收和应收的全部价款。若经营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可认定为“轻微情节”。

四、处罚裁量:从“免罚”到“50万元”的梯度

1 免罚清单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台“首违不罚”清单,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无照经营,免于处罚。适用条件通常包括:违法持续时间不足15日、经营额不足3万元、及时停止经营活动或补办执照、未造成消费者损失或社会危害。

2 一般情节

无照经营持续时间15日以上3个月以下,或经营额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被责令改正后逾期仍未办照,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或经营额5%以下罚款,罚款最低不少于2000元。

3 严重情节

无照经营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或经营额10万元以上,或曾因无照经营被处罚后又实施同种违法行为,或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或经营额5%以上10%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 特别严重情节

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如食品生产、药品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且未取得许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罪责任。

五、执法流程:从“现场检查”到“处罚决定”的八节点

1 现场检查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拍照录像固定经营场所、设备、产品、交易记录。若经营者拒绝签字,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邀请见证人签字。

2 责令改正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限期15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改正期限不计入立案查处时限。

3 立案审批

市场监管部门在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日。立案需填写《立案审批表》,明确案由、当事人、涉嫌违法事实、适用依据。

4 调查取证

收集营业执照缺失证明、经营合同、销售记录、收银系统数据、银行流水、电子交易截图、消费者投诉材料、房东租赁合同等证据,必要时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营额。

5 告知与申辩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载明违法事实、拟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幅度、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当事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执法部门应在7日内复核并书面回复。

6 听证程序

对自然人罚款5000元以上、对法人罚款5万元以上,或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应在收到告知书后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亲自参加或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

7 作出决定

执法部门在听证结束后7日内(无需听证的在告知期满后7日内)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履行方式、救济途径,并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8 执行与催告

当事人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每日加处3%罚款,但加处罚款不得超出原罚款数额。执法部门可在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证据清单:让“无照”与“违法金额”不再模糊

1 主体身份证据

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查询回执、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门店租赁合同、物业证明,证明实际经营者与登记主体不一致。

2 经营行为证据

现场照片、录像、销售小票、收据、发票、POS机交易记录、网店后台数据、直播带货回放、微信群交易截图、外卖平台订单,证明持续对外经营。

3 经营额与违法所得证据

收银系统日报表、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平台对账单、进货发票、成本支出凭证、员工工资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用于计算违法所得或经营额。

4 情节轻重证据

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补办的营业执照、消费者投诉记录、媒体报道、退换货记录、质量检验报告,证明是否及时改正、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七、典型案例复盘:从处罚决定书看裁量尺度

案例一:首违免罚——大学生创业3日即被提醒

【案情】A省B市在校大学生张某利用暑假在校园周边摆摊售卖手打柠檬茶,开业第3日被市场监管巡查发现,现场未能出示营业执照。

【处理结果】执法部门认为张某属于初次违法,经营时间较短,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当场表示愿意补办,依据“首违不罚”清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免于行政处罚。

【律师提示】经营者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完成登记,并保留受理回执,避免再次检查时因逾期被处罚。

案例二:一般情节——小餐馆无照经营2个月被罚1万元

【案情】C省D市刘某租用小区门面开设小餐馆,未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时间2个月,经营额8万元,违法所得2万元。

【处罚结果】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并处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3万元。

【律师提示】餐馆属于许可经营项目,除营业执照外还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应“双证齐全”方可开业。

案例三:严重情节——服装加工厂被查封并罚20万元

【案情】E省F市某服装加工厂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雇佣30名工人从事代加工,经营时间6个月,经营额120万元,曾因无照经营被责令改正。

【处罚结果】执法部门采取查封场所强制措施,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并处经营额8%罚款9.6万元,合计罚没24.6万元。

【律师提示】曾因同种违法行为被处罚后又再犯的,不适用“首违不罚”,且裁量幅度上浮,经营者应高度重视信用记录。

案例四:非法经营罪——私设加油站被移送刑事

【案情】G省H市王某私设加油站点,销售成品汽油,经营额300万元,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律师提示】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面临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双重风险,经营者应提前办理许可。

八、救济路径:从“陈述申辩”到“行政诉讼”

1 陈述申辩与听证

当事人可在收到告知书后3日内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对违法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处罚幅度提出异议。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2 行政复议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申请复议不停止执行,但当事人可申请暂缓缴纳罚款,须提供担保。

3 行政诉讼

对复议决定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未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不经复议,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起诉。诉讼期间,法院可裁定停止执行罚款,但需当事人提供担保。

4 执行和解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在执行阶段与执法部门达成延期或分期缴纳协议,但需书面申请并提供财务报表、纳税记录、银行贷款证明等材料。

九、合规指引:把“无照”风险降到零点

1 开业前

①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名称是否重名;② 到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一网通办”提交设立登记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③ 涉及许可的,同步提交许可申请,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

2 开业中

① 将营业执照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② 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随时出示执照查验;③ 超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 歇业与终止

① 因装修、疫情等原因需暂停经营的,可通过“歇业备案”制度保留主体资格,歇业期最长3年;② 决定终止经营的,应依法申请注销登记,清算债权债务,避免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十、结语:让执照成为营业的“安全带”,而非迟到的“罚单”

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怎么处理”并非一道简单的选择题,而是一道融合主体资格、行为性质、许可要求、裁量情节、程序权利等多重要素的综合题。对经营者而言,把“先办证后开业”写进投资计划,才能避免“没收加罚款”的双重损失;对房东而言,把“查验执照”写进租赁合同,才能避免“明知无照仍出租”的连带处罚;对投资者而言,把“注销或被吊销”列入尽职调查,才能避免“买来的公司带着无照原罪”。法律顾问律师提醒:执照不是形式,而是营业的法定身份;处罚不是终点,而是信用修复的起点。把法律规定转化为可执行的流程,把风险防控写进每一次“开业”之前,才能让创业回归商业本质,让争议止步于稽查之外。

行政复议律师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行政处罚法》等现行有效法规撰写,案例均来自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裁判文书,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需个案咨询,请携带全套资料就近联系专业律师。苏州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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