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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律师视角:租客拖欠房租又不搬走怎么办的十步闭环方案

来源:苏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房屋租赁纠纷律师
摘要:苏州房屋租赁纠纷律师结合《民法典》等现行有效规定,系统梳理租客拖欠房租又不搬走怎么办的完整应对流程,含通知、解约、诉讼、执行及物品处理全环节。.........

租约签了,押金收了,可到了付款日却迟迟不见租金到账,上门一看,租客不仅拖欠房租,还拒绝搬走。面对这种“老赖”场景,房东担心的莫过于“赶也赶不得,收也收不回”。本文由执业多年、专注住宅与商业租赁领域的苏州房屋租赁纠纷律师执笔,依据2025年现行有效的《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公证法》等规范,用还原“租客拖欠房租又不搬走怎么办”的完整法律路径,帮助房东在合法框架内高效止损、快速收回房屋。

一、问题画像:租客拖欠房租又不搬走的典型特征

1 租金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七日以上仍未支付。

2 占房不搬:租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租客继续占有房屋,拒不返还钥匙、门禁卡。

3 失联或拖延: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或口头承诺“下周一定交”,却反复爽约。

4 物品滞留:屋内仍有衣物、电器、家具等私人物品,导致房东无法重新出租。

二、法律定性:拖欠房租与无权占用的双重违约

1 租金债务:租客未按期支付租金,构成《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意义上的“迟延履行金钱债务”。

2 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3 无权占用:合同解除后,租客继续占有房屋失去法律基础,构成《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意义上的“无权占有”,房东可主张返还房屋并赔偿占用损失。

三、通知阶段:书面催告的必备要素

1 形式要求:建议采用EMS特快专递+短信+微信三重送达,快递单注明“租金催缴及合同解除通知”,并保留寄件回执。

2 内容框架:列明拖欠金额、逾期天数、要求支付的截止期限(一般不少于十日)、逾期不付将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的法律后果。

3 送达地址:以租赁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若租客搬离原址,可在房屋大门外侧张贴通知并拍照录像,同步发送电子版。

四、解约阶段:解除意思表示的生效时点

1 约定解除:若合同已写明“租客逾期支付租金超过X日,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通知送达满X日即发生解除效力。

2 法定解除: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房东需先书面催告,催告后满十日仍未支付的,房东可再次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即生效。

3 证据固化:将送达回执、短信、微信记录、张贴照片刻录成光盘,并制作纸质复印件,防止诉讼阶段租客否认收到通知。

五、起诉阶段:诉讼请求的精准设计

1 主请求:一、确认双方租赁合同已于某日解除;二、判令被告腾空并返还房屋;三、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租金至合同解除日;四、判令被告按日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至实际返还日。

2 违约金:若合同约定“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租金千分之一计违约金”,可一并主张;若约定过高,法院可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予以调减。

3 诉讼主体:房东为原告,租客为被告;若房屋登记在多人名下,全体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原告。

六、证据清单:十五项核心材料一次备齐

1 房屋租赁合同;2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属证明;3 租金收付记录(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截图);4 催缴通知及送达凭证;5 解除合同通知及送达凭证;6 房屋现场照片、视频(显示租客仍占用);7 物业、居委会、邻居证人证言;8 水电燃气抄表记录(证明持续使用);9 房东与潜在租客的看房记录(证明无法重新出租);10 短信、微信、通话录音;11 报警回执(若曾报警);12 快递底单及签收记录;13 房屋重新出租差价损失证明;14 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票据;15 其他能够证明租客违约及损失的证据。

七、管辖与时效:两个程序要点不可忽略

1 地域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约定仲裁的除外。

2 诉讼时效:租金债权适用三年普通时效,自约定的每一期租金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房屋返还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八、财产保全:防止租客转移资金

1 银行账号:起诉同时可向法院申请冻结租客名下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以拖欠租金、占用费、违约金总和为限。

2 车辆、房产:若掌握租客车辆或房产信息,可申请查封,防止其变卖。

3 担保方式:法院通常要求房东提供现金担保或保函,金额约为请求保全数额的30%,具体由法院酌定。

九、强制执行:拿到判决后如何快速收房

1 执行立案:判决生效后,租客未自动履行的,房东应在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生效判决书、送达回证、执行申请书。

2 腾退专项执行:法院执行局会提前三日张贴《腾退公告》,责令租客限期搬离;逾期不搬的,法院将强制开启门锁,清点物品,制作执行笔录。

3 换锁与接收:强制执行当日,房东应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新锁芯到场,在法官见证下更换门锁并签署《房屋接收确认书》。

十、物品处理:遗留物的合法保管与变现

1 公证清点:执行阶段,法院可通知公证处对屋内物品进行全程录像、编号、登记,形成《公证书》,防止租客事后索赔。

2 保管义务:房东应提供干燥、安全的场所保管遗留物,并书面通知租客限期领取;通知可采用EMS、短信、报纸公告等多种方式。

3 费用转嫁:保管费、搬运费、公证费可向租客追偿;若租客拒不支付,房东可起诉主张。

4 合法变现:通知满六个月仍未领取的,房东可向法院申请《提存裁定》,将物品交由法定提存机关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抵扣拖欠租金、费用,剩余部分返租客。

十一、典型案例:法院如何裁判租客拖欠房租又不搬走

案例一:A省B市法院(2025)12345民初6789号

简要事实:租客自2024年11月起拖欠租金,累计欠款三万元,房东于2025年1月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起诉。法院审理认为,租客逾期支付租金已达合同解除条件,判决:一、确认合同解除;二、租客十日内腾空房屋;三、租客支付租金三万元、违约金六千元及按日租金标准自合同解除日至实际返还日的占用费。

案例二:C省D市法院(2024)98765民初4321号

简要事实:租客以“房屋漏水”为由拒付租金,但未提交任何报修记录,且继续居住。法院认为,租客未证明漏水达到“严重影响居住”的程度,抗辩理由不成立,判决租客支付全部拖欠租金及违约金,并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搬离。

十二、律师提醒:2025年度司法实践新动向

1 电子送达常态化:法院普遍采用短信、电子邮件送达诉讼文书,房东起诉时应尽量提供租客手机号、电子邮箱,提高送达效率。

2 执行惩戒升级:对拒不履行腾退义务的租客,法院可同步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迫使其主动搬离。

3 调解平台前置:部分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房屋租赁纠纷调解室”,由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可免收诉讼费,减轻房东维权成本。

十三、常见问答:房东关心的十个细节

1 问: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能否直接换锁?答:不能。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换锁,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2 问:租客仅拖欠部分租金,能否解除合同?答:若拖欠金额达到“主要债务”程度,且经催告后仍未补足,可依法解除。

3 问:租客提出“分期支付”,房东必须同意吗?答:除非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房东有权拒绝并继续推进解除程序。

4 问:报警后警方不立案,怎么办?答:可要求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作为诉讼证据,证明租客仍占用房屋。

5 问:租客是二房东,实际次承租人拒不搬离,该起诉谁?答:可将二房东列为被告,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次承租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6 问:租客主张“疫情免责”,是否成立?答:需提供政府封控通知、收入骤降证明等,且仅能就封控期间租金主张减免,不能无限期拒付。

7 问:房东能否停水停电逼迁?答:擅自停水停电可能被认定为“暴力催收”,反被租客索赔,应避免。

8 问:租客已缴纳押金,能否直接抵扣拖欠租金?答:可主张抵扣,但需书面通知租客,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抵扣金额。

9 问:判决生效后租客仍不搬,房东能否自行清理物品?答:应等待法院强制执行,私自清理可能引发赔偿诉讼。

10 问:租客提出反诉要求装修赔偿,如何应对?答:若合同明确约定“装修归房东所有”或“退租恢复原状”,法院通常不支持租客反诉请求。

十四、结语:用法律给租金上一道保险

租客拖欠房租又不搬走,看似棘手,实则每一步都有明确法律支撑:从书面催告、合同解除,到诉讼执行、物品提存,只要房东按图索骥、证据充分,就能在两个月到半年内收回房屋、追回欠款。面对“老赖”租客,与其焦虑对抗,不如回归法律框架,让专业苏州房屋租赁纠纷律师为你把关每个细节,把租金损失降低,把房屋收益重新握在自己手里。

本文由苏州房屋租赁纠纷律师专业团队依据2025年现行法律原创撰写,版权归属苏州律师服务网所有,转载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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