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一份“从未打卡”的工资表为何触发刑事立案2024年末,某外资制造企业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后勤部门连续18个月向“幽灵员工”支付薪水,累计金额人民币46万元,负责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类案件在私营企业集团、连锁餐饮、互联网平台外包项目频现:有人被以诈骗罪起诉,也有因证据不足仅作民事追偿。差异根源在于行为主体身份、款项性质、主观故意与手段的不同。苏州律师辩护团队聚焦外企、私营企业场景,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为主线,结合2025年“两高”司法解释与公安部经侦局执法口径,系统梳理私营领域吃空饷构成刑事犯罪吗的定性逻辑、金额计算、量刑梯度与合规防控,为企业主、HR、法务、辩护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指引。 二、规范体系:私营企业吃空饷涉刑案件的五大法律依据(一)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二)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四)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五)2025年“两高”司法解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共同犯罪、未遂形态、从宽处罚等适用规则。 三、构成要件:从“主体身份”到“非法占有目的”的四阶层判断(一)主体:私营企业员工、外包服务商、劳务派遣人员1. 正式员工:与外企、私企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社保; (二)客体:公司资金或其他可计量财产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补贴、差旅报销、培训津贴、商业保险费等。 (三)客观方面:虚构用工事实或隐瞒不在岗真相1. 虚构人头:编造姓名、身份、银行卡,冒领工资; (四)主观方面:非法占有公司资金的目的明知不应领取而积极追求,或明知应停发而放任,均可认定故意。 四、行为定性: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还是挪用资金罪?(一)诈骗罪:无管理权限,虚构事实骗取薪酬1. 主体为普通员工或外部人员; (二)职务侵占罪:利用管理、经手、保管薪酬的职务便利1. 主体为HR、薪酬专员、财务、部门经理; (三)挪用资金罪:短期挪用并非法占有故意不明显1. 主体同上; (四)合同诈骗罪:以虚构身份签订用工合同1. 外部团伙冒用他人身份与用工企业签订合同; 五、金额计算:从“单笔冒领”到“累计总额”的五种方法(一)既遂:实际发放到个人账户的金额以银行流水、工资表、财务凭证为据,扣除个税、社保个人部分后认定。 (二)未遂:已审批未发放工资表已造册,财务尚未网银发放,可认定未遂,金额计入总额但量刑从轻。 (三)多次冒领:连续犯按累计金额连续12个月每月冒领1万元,总额12万元,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 (四)共同犯罪:按实际所得或参与总额主犯对总额负责,从犯按个人所得认定;若难以区分,按参与月份总额计算。 (五)扣减与退赔:立案前退还仍可累计但可减轻在内部审计或公安初查阶段退还全部款项,可认定“积极退赃”,减少基准刑10%-30%。 六、立案标准:数额、情节、后果的三重门槛(一)诈骗罪:数额较大即5千元以上1. 数额较大:5千元以上; (二)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即3万元以上1. 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 (三)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即10万元以上或用于非法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 七、量刑梯度:从“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的十级阶梯(一)诈骗罪量刑1. 数额较大(0.5-5万):三年以下; (二)职务侵占罪量刑1. 数额较大(3-20万):三年以下; (三)从宽情节:退赃、自首、认罪认罚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减少基准刑40%以下;自首可减少20%以下;认罪认罚可再减少10%以下,累加后宣告刑可能低于法定刑。 八、实务案例:四组典型情形的定罪对比【案例一】某外企HR利用SAP系统虚增5名“影子员工”,两年冒领工资52万元,法院认定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万元。 【案例二】外包公司派驻人员伪造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入职,领取工资18万元,法院认定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3万元。 【案例三)某民企财务经理将工资资金100万元挪用购买理财产品,三个月内归还,法院认定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例四】团伙冒用他人身份与直播平台签订主播用工合同,骗取保底工资及打赏分成120万元,法院认定合同诈骗罪,主犯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九、辩护要点:从“主体不符”到“金额扣减”的七大维度(一)主体之辩:不具有管理、经手薪酬的职务便利普通员工仅负责自身考勤,未参与造表、审批、发放,应按诈骗罪处理,量刑档次低于职务侵占。 (二)金额之辩:扣减退税、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实际到手金额低于工资表总额,应以到手金额认定犯罪数额。 (三)未遂之辩:已审批未发放部分财政或公司资金尚未拨付,应认定未遂,依法减轻处罚。 (四)从犯之辩:地位作用较小仅提供银行卡、协助打卡,未参与策划、分赃,可认定为从犯,减少基准刑20%-50%。 (五)自首之辩: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减少基准刑20%以下。 (六)退赃之辩:立案前全部退还在内部审计或初查阶段退还全部款项,可认定“积极退赃”,减少基准刑10%-30%。 (七)认罪认罚:从宽处罚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可再减少基准刑10%以下。 十、企业合规:从“招聘入口”到“工资出口”的八项风控(一)背景调查:身份证、学历、职业资格三核验使用学信网、人社系统、第三方背调平台,确保人证合一。 (二)生物考勤:人脸识别+GPS定位+活体检测每日两次打卡,异常考勤自动预警,数据云端保存五年。 (三)银企直联:工资代发+批量代发+回盘核对取消现金发放,工资直接打入本人银行账户,回盘数据与HR系统比对。 (四)离职停薪:人事—IT—财务三方会签离职当日停用门禁、邮箱、VPN、工资系统,确保“人走薪停”。 (五)定期审计:工资总额与人头数核对每季度随机抽取10%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异常立即上报。 (六)内部举报:匿名平台+奖励机制对查实“吃空饷”的举报,给予涉案金额5%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一案双查”既追究员工刑事责任,也追究管理责任,主管领导两年内不得晋升。 (八)合规培训:案例警示+法律考试每年组织HR、财务、采购人员参加“吃空饷”案例培训,考试不合格者调离岗位。 十一、结语:让薪酬每一分支出都经得起审计与阳光私营领域“吃空饷”不再是简单的劳动纠纷,一旦金额达标、主观故意明确,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吃空饷构成刑事犯罪吗?答案已清晰:数额较大、手段虚构、目的非法,就难逃刑责。对涉案员工而言,及时退赃、配合调查、争取自首,是减轻处罚的唯一出路;对企业而言,建立“入职—考勤—发薪—审计”闭环,才是杜绝“影子用工”的根本之道。倘若已收到公安机关传唤或立案告知,建议第一时间携带完整材料向具备经济犯罪辩护经验的苏州律师辩护团队寻求帮助,用专业力量守住最后一道防线。愿这份逾八千字的全解析,能成为您识别风险、应对调查、完善合规的随身指南,让薪酬每一分支出都经得起审计与阳光。 |